水利關係判例集

喜多末吉編輯 臺灣水利協會發行 昭和11(1936)年 定價台幣 1,450
4711871503687
臺灣在清代缺乏水利制度的法規,日治後陸續公布「公共埤圳規則」、「官設埤圳規則」、「水利組合令」等法令,逐漸建立公共性水利思想,但各法律之間仍有相互牴觸及疑義。由於水利法令的不完備,為爭奪水權引起流血慘事時有所聞。在欠缺統一性法令的情況下,判例或舊慣即成為維護水利秩序的重要依據。本書作者長年從事臺南州水利行政的工作,極力蒐集日本帝國各地的水利相關判例,作為掌管水利事務者的參考。他從《司法行政判例彙報》、《法律學說判例總覽》、《有關水之學說判例實例總覽》、《臺灣總督府高等法院判例集》等書籍中,摘錄相關判例,整理排比,編纂成本書。所錄者係集日本帝國各處之判例,因此,本書不論是研究日治時期臺灣或日本帝國各地之水利法令,皆值得參酌。